为提高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落实差异化信息披露制度要求,全国股转公司依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规则,配套修订了《挂牌公司信息披露及会计业务问答(四)——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与签字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以下简称《会计问答四》),于2020年2月21日起发布实施。
本次发布实施的《会计问答四》共6条,新增1条、修订5条。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精选层公司应根据《关于证券期货审计业务签字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的规定》(证监会计字[2003]13号)执行签字注册会计师轮换,创新层公司不再执行;二是进一步明确触发业绩快报、业绩预告的具体披露情形;三是新增实际业绩与预告、快报业绩存在差异时的处理措施。
下一步,全国股转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统一部署,根据工作需要,继续就持续信息披露中遇到的问题发布相关解答,积极引导挂牌公司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投资者知情权。
挂牌公司信息披露及会计业务问答(四)——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与签字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
一、精选层挂牌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定期轮换应如何执行?
答:根据《关于证券期货审计业务签字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的规定》(证监会计字[2003]13号),精选层挂牌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应当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连续为某一挂牌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不得超过五年。但两名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同一挂牌公司连续提供审计服务的期限在同一年度达到五年的,可以由一名签字注册会计师延期为该挂牌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延期不得超过一年。
(二)签字注册会计师由于工作单位变动,在不同会计师事务所连续为同一挂牌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期限应当合并计算。
(三)签字注册会计师已连续为同一挂牌公司提供五年审计服务并被轮换后,在两年以内,不得重新为该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第(一)条规定延期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延期后被轮换的,在两年以内,不得重新为该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四)为申请挂牌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注册会计师,在该公司挂牌后连续提供审计服务的期限,不得超过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五)挂牌公司发生重大资产重组,为其提供审计服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未变更的,该签字注册会计师在该挂牌公司重组前后提供审计服务的期限应连续计算。
(六)如存在客观原因,导致精选层挂牌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无法定期轮换的,公司及会计师事务所应提交说明,经我司同意后可豁免执行。
(七)精选层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有关轮换签字注册会计师的事项。 (八)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在每年5月15日以前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向中国证监会会计部、财政部会计司以及负责监管被审计相关机构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送证券期货审计业务签字注册会计师的轮换情况,并将有关信息填入中国证监会会计监管系统。
二、精选层挂牌公司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定期轮换时点如何确定?
对于在年报披露日已经属于精选层的挂牌公司要严格执行签字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规定。对于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分层管理办法》的标准,在年报披露日后,通过分层调整进入精选层的挂牌公司,若签字注册会计师连续为挂牌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时间已达到应进行定期轮换的标准,可于次年起轮换签字注册会计师。
三、业绩快报和业绩预告的披露标准均触及,应如何披露?
答:业绩快报和业绩预告的触发条件不一样,对投资者的提示作用不一样,若业绩快报和业绩预告的披露标准均触及,精选层挂牌公司应分开披露。其中,业绩快报适用于预计不能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的精选层挂牌公司,以及在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或者出现业绩传闻且公司股票及其他证券品种交易出现异常波动的所有挂牌公司;业绩预告适用于在年度报告正式披露前,预计上一会计年度净利润发生重大变化的精选层挂牌公司,重大变化的情形包括年度净利润同比变动超过50%且大于500万元、发生亏损或者由亏损变为盈利。
对于第一季度、半年度和前三季度预计净利润将发生重大变化的,精选层挂牌公司可自主决定是否发布业绩预告,其重大变化标准可比照年度业绩预告标准。
四、如果原预约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的精选层公司,改为在两个月后披露的,是否还需要披露业绩快报?
答:预约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的精选层公司,如不存在预计年度业绩无法保密的情况,不强制要求披露业绩快报。若后续预约时间改为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后,应最迟于修改预约时间的同时披露业绩快报。
五、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中的本期财务数据有何披露要求?
答:业绩快报中的本期财务数据为具体数值,不能取区间数。业绩预告中的本期财务数据可以取具体数值,也可以取区间数,上下限区间变动幅度一般不得超过30%,最大不得超过50%。
存在不确定因素可能影响业绩预告、业绩快报财务数据准确性的,挂牌公司应在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中进行风险提示,披露不确定因素的具体情况及影响程度。
六、公司在披露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后,发现实际业绩可能与预告、快报业绩存在差异,该如何处理?
答:公司业绩快报、业绩预告中的财务数据与实际数据差异幅度达到20%以上的,应当及时披露修正公告,并在修正公告中向投资者致歉、说明差异的原因。
已披露业绩预告、业绩快报的精选层挂牌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前被调出精选层的,如发现实际业绩可能与已披露的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差异达上述标准的,也应参照上述要求披露修正。
来源:全国股转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