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证监会令第134号)的规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第6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决定,聘任63人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七届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中汇审计合伙人周海斌当选发行审核委员会专职委员,聘任的42位专职委员仅有4席来自于会计师事务所。
热烈祝贺中汇审计合伙人周海斌当选中国证监会第十七届发审委委员
2017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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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证监会令第134号)的规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第6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决定,聘任63人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七届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中汇审计合伙人周海斌当选发行审核委员会专职委员,聘任的42位专职委员仅有4席来自于会计师事务所。